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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学习共促枣、应两地公益诉讼工作高质量开展

【字号:    】        时间:2023-03-20      

  3月16日,应城市检察院及应城市税务局、应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城市生态环境局等单位领导和业务骨干到访枣阳市人民检察院,就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开展“面对面”经验交流,促进两地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提升。


  交流会上,枣阳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鲁凤仙对应城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曹力同志及各单位领导、业务骨干表示热烈欢迎。同时希望通过这次“面对面”沟通交流,以专业眼光对工作中存在的疑虑不吝解惑,互帮互助、共同提高,推动两地国有财产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枣阳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吴小敏介绍了该院2022年以来开展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的一些成果。又以相关案例、数据为依据,从如何组织听证化解顾虑,如何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数据共享,以及履职效果等多方位、多角度对枣阳市检察院在国财保护工作中的思考、做法和经验进行了分享。

  应城市与会领导、骨干也结合自身国财工作经验,从法律基础、实际问题、机制配合、细节实操等方面着眼,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和提问:

  “在收缴耕地占用税和环境保护税时的法律依据主要有哪些?”

  “实际工作中行政机关没有执行手段,移交法院又存在时效性需要怎么督促整改?”

  “国土、环保部门在和税务机关对接时主要需要移交哪些材料,走哪些流程?”

  ......

  此次业务交流活动坚持“问题导向”,通过问答将一些好经验、好方法、好思路进行分享,达到“带着问题学习,形成思路实践”的成效。同时应城市检察院也带来了在残疾人保障金监督、土地出让金监督、流域综合治理以及构建检察数据模型等方面工作上的经验,大家相互借鉴、相互学习,共同寻求更好的工作方法。

  通过此次学习交流,有效的促进了两地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相互学习借鉴。大家一致表示,一定要及时调整自己的工作思路,在借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博采众长,取长补短。交流活动也增强了兄弟单位间的友谊,为今后的工作交流打下坚实基础,推动两地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