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7日晚23时许,男子范某匆匆忙忙骑着摩托车来到樊城某派出所报案,并称自己的妻子失联了。范某满脸通红,身上散发着酒气,这让民警觉得有些可疑,遂对他进行呼气检测。经抽血化验,范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12.41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民警经过调查发现,范某当天中午喝了二两白酒,晚饭时又和朋友在一起喝了一杯白酒及一点啤酒。晚上回家后,他发现妻子不在家,手机、钥匙摆放在沙发上,担心妻子出事,于是出门四处寻找,但始终不见妻子踪影。直到接近晚上23时,范某拨打了两次报警电话,拨打第二次电话后,民警让其到派出所报备。由于没打到车,喝酒过多、头脑不清晰的他便驾驶摩托车赶往派出所报案,最终暴露了自己酒后驾车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