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二、一,开始抢答!”随着答题铃响起,选手们各个胸有成竹,纷纷“拼手速”,生怕自己错失每一分。
一年一度青草绿,正是扬帆启航时,为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普法宣传工作,5月29日,枣阳市人民检察院、枣阳市法院、枣阳市第二实验小学联合举办了“法治护航,伴你成长”法律知识竞赛,为同学们送上一份特殊的六一儿童节礼物。枣阳市教育局安卫办主任付淼、枣阳市未保办主任卫涛出席活动。
比赛过程中,同学们全程情绪高昂、准备充分、信心满满,对相关法律知识了然于胸,答题迅速流畅。24名六年级学生组建了8支队伍进行法律知识PK较量。
在主持人的主持、引领下,同学们参与到了竞赛的各个环节,踊跃答题展现自己对法律知识的认知和理解,题目内容涵盖《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刑法》……经过必答题、抢答题的激烈角逐,最终决出了一等奖一组,二等奖一组,优秀奖若干组。
当出现刑事责任年龄划分的题目时,孙俊波法官对刑法第十七条的新增条款进行了普及“……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当出现性侵害题目时,张红霞检察官讲解了强制报告制度,并告诫同学们如果自己或者周围的同学受到不法侵害,一定要第一时间告诉老师或者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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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参赛选手回答不准确时,未检办张红霞检察官、孙俊波法官现场对同学们进行法律讲解,既弥补了同学们生活中的一些盲区,又进行了法律知识的普及,充分调动了大家法律知识学习的热情,现场的同学们认真聆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
“本次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不仅增强了学生们的法治意识,更是营造出以赛促学、以学促知、以知促行的浓厚学法守法知法用法氛围,让法治的种子在学生心中生根发芽”枣阳市第二实验小学校长赵德锋向我们表达了感谢。
下一步,枣阳市检察院将以此次知识竞赛活动为契机,继续探索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通过开展多种类、多内容的法治教育,深入落实法治进校园活动,整体提升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