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党组成员尹鸿斌宣读《枣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十二个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方案。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方立中宣读《关于开展“清廉枣检”创建活动的工作方案》。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珍宣读人大任免文件“枣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方立中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并传达了省院“检察办案责任风险典型案例分析”八起通报。
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张宏伟宣读枣阳市纪委“关于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集中检查的通知”。
党组书记、检察长贾俊传达学习十五检会议精神。
最后,贾俊就开展宣教月活动提出几点要求。一是统一思想,提高站位,明确宣教月活动重大意义。要正确认识新时期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深刻认识开展“宣教月”活动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加强检察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是落实《宪法》《监察法》、严明党纪法规的重要保障,要切实增强做好廉政教育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夯实廉洁从检的思想根基,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二是明确任务、突出重点,推进宣教月活动深入开展。要聚焦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法律法规,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和党中央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部署安排,聚焦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十五检会议精神、襄阳市委十三届十二次全会、枣阳市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将宣教月活动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作风建设“服务年”活动结合起来,与“优化营商环境”等检察专项工作结合起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三是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宣教月活动取得实效。宣教月活动是开展廉政教育、促进作风转变的有力抓手和重要载体,各支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宣教月活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压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安排,加强宣传引导,确保宣教月活动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随后,现场开展了一次党纪法规知识测试活动,通过此次知识测试,使全体干警充分认识到学习党纪法规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党风廉政建设思想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