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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刑衔接 双向互动 枣阳市两法衔接工作推进会暨业务培训会召开

【字号:    】        时间:2023-04-03      

  “今天的这场交流培训会内容丰富,获益匪浅,通过全市两法衔接机制的运行联络,我们环保部门与公安、检察机关已形成较为成熟的工作机制,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的提前介入、现场勘查等工作配合实现了100%覆盖,且该项工作机制在全省工作会上进行了经验交流。”来自市生态环境局的全国执法大练兵先进个人、全国打击危险废物犯罪活动先进个人谢远保在参会后交流感慨到。


  为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双向互动、无缝对接,切实推进枣阳市两法衔接各项工作落地落实,2023年3月29日上午,枣阳市“两法”衔接工作推进会业务培训会在市检察院召开,各行政执法单位的分管领导、执法人员和平台联络员共计70余人参加。

  一场“及时雨”---凝聚工作共识

  枣阳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方立中强调了两法衔接工作的重要意义,两法衔接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想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是依法全面正确行使职权的必然要求"两法”衔接机制的建立有效畅通行政执法案件与司法案件相互的移送,确保行政违法行为和刑事犯罪行为的查处公平公正,回应人民群众对法治领域的需求

  指出此次推进会主要目的是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充分认识两法衔接工作的重要意义,号召各执法单位各司其责,相互配合,形成打击违法犯罪齐抓共管的合力,助力枣阳法治建设更上一层楼,力争第一季度两法衔接工作实现开门红。

  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鲁凤仙主持会议并对近三年“两法”衔接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分析了各行政执法单位工作数据情况及两法衔接工作存在的问题。

  “两法衔接工作的推进很有必要,能够更好的提升全依法行政水平,促进依法依规办案。”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樊斌在通报后表示,同时建议以两法衔接工作机制为契机,加强与检察机关沟通联系,共同推进开展全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一场“解惑行”---畅言所思所践

  “行政单位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有一定滞后性,部分存在诉讼时效问题,移送案件材料不全,有的仅作为线索移送...”市公安局副局长任孚强交流道,并结合相关罪名取证提出了针对性建议,同时提出行政执法单位可积极邀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及时全面收集固定证据。

  “感谢检察机关提供一个很好的机会和平台,自然资源部门案件较多,办案中最困惑的就是鉴定问题,鉴定机构选择难,鉴定经费高,鉴定历时长,部分案件能否不做鉴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提出了工作困惑。

  “鉴定固然很重要,但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要做鉴定,只有事实不清时鉴定才确有必要。”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李虎及时进行解答,同时建议对非法采矿案件数额认定也可另辟蹊径,固定销售金额证据也未尝不可。

  “食品案件的查处,证据取证标准问题也希望多与司法部门沟通...”

  “环境污染案件前期行政处罚与后期的刑事处理如何衔接,代履行后如何追偿...”

  座谈调研环节,参会的行政执法单位代表给合在两法衔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困惑及今后工作的打算、建议,从不同角度进行了充分的交流互动,现场氛围热烈,大家面对面沟通,答疑解惑,形成思想共识。

  一场“滴灌式”培训---全面精准授课

  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的证据标准存在较大差异,行政执法机关在前期收集移送的证据材料是行刑程序衔接闭环中关键一环,行政执法取证是案件证据的第一手、最直接来源...

  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李虎结合办案实践,用真实的案例,着重从鉴定意见中检材的提取、保存,送检规范,书证、物证、现场勘验笔录等证据的固定保存,电子数据的收集规范和注意事项进行了详细的讲解授课,系统分析执法过程中常见的取证问题,并提出针对性取证方向。

  同时,结合平台运行情况和协作配合机制,进行了深入培训探讨,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便捷、规范、高效的信息沟通和执法协作,促进行政执法机关向司法机关及时、规范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努力营造枣阳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

  据悉,枣阳市两法衔接平台接入行政执法单位25家,累计录入行政处罚案件9744件,枣阳市行政执法机关主动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犯罪案件57件,检察机关建议移送49件,涉及罪名13个,并积极应用行刑双向衔接,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的案件,审查后认为应当继续给予行政处罚的,及时移交相关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