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商监督,规范案件办理,提升办案质效。双方对2023年1-9月的侦查监督数据以及监督文书未回复案件明细进行信息互通。同时,枣阳市检察院办案中发现的,公安机关在犯罪嫌疑人户籍信息、涉“两卡”资金流水等证据调取不规范以及取保候审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期限等方面存在的突出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全面提升案件取证质量。
共商协作,厘清角色定位,实现多赢共赢。双方共同学习省检察院关于侦监办功能定位,派驻检察官职责定位,公检双方诉讼角色分工等方面的讲话精神。同时,双方明确提前介入案件流程,并针对公安机关提出的在涉“两卡”案件办理疑难问题、醉驾案件证据程序问题、如何规范侦查取证等方面的培训需求,双方明确后期将开展检察官讲堂,互通专项培训信息进行同堂培训。
共商未来,落实反向衔接,推动信息化建设。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 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关于反向衔接的规定,公检双方明确反向衔接工作具体对接部门、法律文书回复期限、文书类别及标准等细节。同时,针对推进检察工作网接入侦监办,拟联合法院在公安局设立速裁法庭,实现危险驾驶案件速审速结,促进案件繁简分流。
下一步,枣阳市检察院将持续用好监督与协作辩证法,把握好侦监办“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督促落实、咨询指导”的职能定位,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衔接配合,让监督更有力,协作配合更有效,以期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