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雨众卉新,一雷惊蛰始。田家几日闲?耕种从此起。刚刚过去的雨水节气,为春耕备种拉开了序幕。为持续擦亮“全省产粮大县”这一金字招牌,枣阳市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联合该市农业农村部门对办理的监督案件开展“回头看”,助力和保障春耕生产顺利进行。
2024年3月,枣阳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干警在走访中发现,该市农资市场上有部分农资产品经营店存在未规范记录农药进购及销售台账、未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即销售农药等不规范经营行为,在农药溯源管理和种子安全等方面存在隐患。
农药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事关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农资经营门店未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即进行售卖,且进货、销售、包装回收登记不到位,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等规定。无证经营农药还容易导致一些劣质农药流入农户手中,给农产品质量安全造成隐患。枣阳市检察院随即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积极履行农药监督管理职责,对不规范经营门店依法核查处理,加强对辖区内农药经销商的管理指导。
行政机关经检察建议督促后积极履职,对相关门店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规范填录农资经营台账,对无证经营农药的门店要求其按照程序申请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并在门店显著位置门店悬挂;同时召开执法工作培训会,从利民便民角度出发优化台账管理工作,逐户走访发放《全市生产经营者须知》,切实解决农资产品经营户依法经营意识参差不齐等问题。
“老乡,去年的粮食收成怎么样啊?今年春耕的种子肥料都买好了吗?”
“买好了买好了,这些店挂的都有许可证,老板还经常提醒我们回收废弃包装,感觉很规范,我们用的也放心……”春耕时节再次来到乡间,看着规范悬挂的证件和清晰记录的台账,检察官也不由得高兴起来。
为保障农民用上放心种、安心药、可靠肥,枣阳市检察院定期与农业农村部门开展专项监督,重点对农资产品经营店铺的经营资质、购销台账、产品效期、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等情况进行调查,对经营人员重点宣传《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知识,对违规经营行为的处罚规定开展现场普法,助力维护农资市场经营秩序,全力护航农业生产高质量发展。
在今后的工作中,该院将持续履行好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法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加强农资产品监管,合力维护农资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助推乡村全面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