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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同学带来的“转学门路”,可信吗?

【字号:    】        时间:2025-03-14      

  一男子以“有关系可以帮助学生转学到重点学校”为噱头,实际骗得“转学费”10.2万元。2025年3月3日,枣阳市检察院以张某犯诈骗罪,向枣阳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我姐夫就在教育局上班,只要钱到位,转学手续很快就能办好,老同学,这你还信不过我吗?”张某对同学李某说道。

  

  图片由豆包AI生成,与本文无直接关联

  2024年初,张某找到在培训学校担任校长的老同学李某,声称自己有亲属在教育局工作,只需要花点钱,就可以帮忙将学生转入重点学校。李某信以为真,便将这一“好消息”告知了班里的学生家长。十四名学生家长为了孩子的未来,纷纷通过李某向张某支付了共计11.3万元的“转学费”。

  然而,随着开学日期的临近,张某却以各种理由推脱,声称转学手续已经提交,正在办理中。李某逐渐意识到事情不对劲。他亲自跑到教育局打听,结果被告知:张某根本没有找其亲戚办理任何“转学手续”。张某所收的11.3万元早已被其挥霍一空。随后,李某主动退还了学生家长的“转学费”,并多次要求张某退款。张某偿还了1.7万元之后就未再还款,也不再接听李某的电话。李某别无他法,报案至枣阳市公安局,2024年12月18日,公安机关以张某涉嫌诈骗罪提请枣阳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图片由豆包AI生成,与本文无直接关联

  承办检察官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张某除了通过李某收取了学生家长的“转学费”外,还涉嫌以同样的手段骗取另一名学生家长闻某“转学费”,检察机关遂在对张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的同时,制发继续侦查提纲,引导公安机关侦查该起犯罪事实。通过缜密侦查,成功锁定张某诈骗闻某6000元“转学费”的犯罪事实,并固定相关证据。

  “我当时真是昏了头,就是想给孩子好的教育资源,没想到不仅没能成功办理转学,还浪费了时间和金钱……”闻某后悔不已。

  案发后,张某全额退还被害人经济损失。审查起诉期间,经检察官释法说理,张某自愿认罪认罚。近日,枣阳市检察院已对张某提起公诉,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开学季是“转学”“择校”类诈骗高发期,骗子常谎称“有内部关系”“能操作转学籍”,利用家长对教育政策的盲区以及对优质教育资源的追求实施诈骗。检察官提醒,教育没有捷径,转学更要走正规渠道,家长要牢记“三不”:不轻信“特殊渠道”、不支付“隐形费用”、不委托“中间人代办”。检察机关将继续严厉打击各类教育诈骗犯罪,维护家长和学生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