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饰两角,互立人设,假招聘真骗钱
2023年11月,被害人小丽通过某便民服务平台发布个人求职信息,被告人王某先后以招聘人员“申某”、公司老板“文某”名义添加小丽为微信好友。王某以“申某”名义,声称公司正在招聘文员,其有能力保证让小丽通过面试,并经常向小丽发送老板“文某”驾驶豪车、外出旅游的照片,夸赞文某人脉广,暗示公司有前途,未来有希望。同时,被告人王某又以“文某”的身份,在与小丽的聊天中夸赞“申某”年轻有为、学历高、业务能力强,是公司器重的员工。经过一段时间的聊天交流,小丽对“申某”“文某”的身份及“公司”的实力深信不疑。在取得小丽信任后,“申某某”以酒驾被拘留要找关系、生病住院需要医疗费为由,陆续向小丽借款十余万元后肆意挥霍。小丽经多次索要无果后向公安机关报案,2025年3月,枣阳市检察院经审查后,以诈骗罪对王某某提起公诉,案件正在审理中。
防诈指南:识破求职“陷阱”,做好“两核一存”。核验相关资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工商登记,通过工信部ICP备案查询确认招聘网站真实性,通过实地考察或使用地图街景验证办公地点真实性。核实转账理由。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财物。对打着招聘名义要求转账的行为勇敢说不。留存关键证据。及时保存招聘广告截图、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引诱投资,虚夸身份,假感情真骗钱
“投资自负盈亏,她给我钱我为什么不要?即便是借钱又怎么了,借钱也犯法?正是因为没钱我才借钱呀,欠的钱我慢慢还。现在没能力还,以后有能力再还……”审查逮捕期间,面对检察官的讯问,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如此为自己辩解。
时间回溯到2024年2月,李某某作为多起民事借贷案件的被执行人,在未执行金额已达十余万元,多张信用卡逾期且无收入的情况下,通过某短视频平台与被害人小华结识并成为微信好友,李某某声称其在做混凝土生意,投资稳赚不赔,收益高,并多次向小华发送建筑工地施工视频表示自己业务繁忙。此外,还向小华发送豪车照片,谎称其租赁的豪车系自己所有,并希望与小华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后李某某以资金短期周转为由,共计骗取小华十余万元并挥霍,经小华多次催要,李某某拒不见面并声称无钱还款。同年11月,李某某又通过相关平台与小风结识,以同样的方式骗取小风四万余元用于归还他人欠款。2025年4月,枣阳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李某某虚构借款原因,在借款前不具有归还能力,收款后无归还行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以诈骗罪对其批准逮捕,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防诈指南:警惕情感诈骗,识破套路保持“四要”原则。核实身份要全面,通过线下见面、实体证件核验等方式确认对方真实信息,警惕仅凭文字聊天建立的“完美人设”。经济往来要谨慎,切勿一时“上头”就转账。保护隐私要铭记,不透露银行卡密码等敏感信息,避免聊天记录被用于敲诈。证据留存要及时,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对方账号信息,为后续维权提供依据。
检察官普法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构成诈骗罪。检察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诈骗犯罪,维护公民合法权益。诈骗手段虽层出不穷,但本质都是利用人性弱点实施犯罪。请广大群众务必提高警惕,保持清醒头脑,时刻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