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枣阳市人民检察院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枣阳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枣阳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省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鄂财函[2022]148号)要求,经枣阳市人民检察院领导同意,现将本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信息进行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枣阳市人民检察院
基本情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与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枣阳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枣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襄阳市人民检察院和枣阳市委的领导,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顺利进行。主要职责是:
(一)对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二)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三)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四)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五)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六)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七)对监管场所及社区矫正机构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内设机构
枣阳市人民检察院有11个内设机构,具体为: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局(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司法警察大队。两个派驻检察室,经济开发区检察室和吴店工业园区检察室。
第二部分
枣阳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上述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枣阳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收支总决算3105.5万元,比2020年减少144.87万元,降低4.5%。其中:
(一)收入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2593.9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7.17万元,增长0.7%。其他收入26.0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47.61万元,降低90.5%,主要原因:一是按照省检察院及省财政厅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10%。二是每年地方财政拨款的情况不同,2020年向地方财政争取到专项资金,2021年争取的专项资金未到账。
2.年初结转和结余485.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资金结转0万元。
(二)支出情况
1.本年支出合计2749.8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85.41万元,增长3.2%。其中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17.17万元,增长0.7%,其他支出较上年增加68.24万元,增长77.8%。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受疫情影响较大,各项支出减少,2021年疫情总体稳定,各项支出恢复正常水平,和上年相比支出有所增加。二是2020年压减一般性支出是15%,2021年压减一般性支出是10%,压减比例降低。三是2021年对往年已完工未结算的项目进行了结算,支出增加。
2.年末结转和结余355.61万元,主要是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2021年对往年已完工未结算的项目进行了结算,使用了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所以2021年年末结转结余少于2020年。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决算数2593.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93.9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2593.9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610.37万元减少16.44万元,降低0.6%。主要原因:2021年按照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10%。
(二)2021年本年财政拨款总支出2593.9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610.37万元减少16.44万元,降低0.6%。主要原因:2021年按照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10%,积极落实过“紧日子”政策,厉行节约,控制经费的开支额度。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2593.9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610.37万元减少16.44万元,降低0.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共安全(类)
检察(款)财政拨款支出2471.43万元,主要用于检察机关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检察业务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财政拨款支出122.5万元,主要用于检察机关开支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以及为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障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78.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0.03万元,增长1.8%。其中:
人员经费1979.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49.18万元、津贴补贴447.12万元、奖金567.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7.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3.8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5.67万元、住房公积金151万元、退休费151.83万元、抚恤金15.78万元、遗属生活补助5万元。
公用经费299.35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298.35万元、资本性支出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与年初预算数对比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18.1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9万元减少0.87万元,降低4.6%。
(1)因公出国费0万元,本单位无因公出国费用。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1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15万元减少0.87万元,降低5.8%,主要原因:一是按照省财政厅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10%,在确保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尽量压减开支,厉行节约;二是按照疫情管控政策的要求,很多会议和培训采取线上模式,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年初预算无公车购置费。
(3)公务接待费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4万元无变化,主要原因:我单位公务接待费用和往年相比已经处于较低水平,保障了单位基本的公务接待,没有再压减的空间。
2.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量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公务用车购置数量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1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36万元。
3.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
我单位2021年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4.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数
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65批,接待451人次,人均接待费89元,无外事接待。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9.3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4.87万元,降低10.4%。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10%,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控制各项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99.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6.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0辆;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其中单价100万(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4个,资金215.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从评价情况来看,根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可以看出,整体绩效自评得分为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今年在省直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不含涉密项目及不可预见费项目)。
1、襄阳市枣阳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改扩建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数为102万元,执行数为47.53万元,完成预算46.6%。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项目竣工质量合格;二是项目能够及时完成;三是项目预算有保障。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该项目未在2021年度完成,开工较晚;二是合同约定按照项目进度付款,该项目2021年度结转至下一年。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项目前期工作提前做好准备,让工程早些开工,保证当年完工;二是提高预算执行率,争取年底项目执行率达到100%。
2、信息化设备维修维护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数为25万元,执行数为25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保障系统无障碍运行;二是保障设施设备完好;三是保证系统运维保障及时;四是保证该项目不超预算;五是保证该项目预算有保障。
该项目2021年完成较好,下一步措施:进一步做好设备维修维护及更新的预算,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保障机关工作顺利开展。
3、检察业务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数为98万元,执行数为98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保障系统运维保障及时;二是网络舆情能够实时得到监控;三是得到群众满意。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年度绩效目标设置的不够全面;二是绩效指标值设置的较为模糊不能准确评价。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及时跟各相关部门沟通,设定更科学全面合理的绩效目标及目标值;二是加强部门之间协调,督促改进,确保下一年预算编制绩效指标进一步细化、各项指标值落实到位。
4、综合运转保障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数为45万元,执行数为45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所有车辆能得到及时维护;二是加强物业管护,保证管护面积;三是保障设备设施完好;四是保证预算有保障;五是职工群众能够满意。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绩效指标值设置的较为模糊不能准确评价。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改进绩效水平,对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二是加强部门之间协调,督促改进,确保下一年预算编制绩效指标进一步细化、各项指标值落实到位,指标值设定更科学,尽量量化,利于考核。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我院继续强化绩效管理理念,一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前瞻性;二是及时合理调整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执行率;三是收支全面纳入预算,完整规范编制年度预算,保证预算编制的完整和规范。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一是加强绩效评价管理。强化绩效管理意识,强化支出责任意识,树立“用钱要问效,无效要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健全完善绩效管理制度,提高绩效管理水平,建立与自身实际情况相符的绩效评价管理体系,为以后更加深入地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夯实基础,先从项目绩效管理入手,逐步扩大至整体,逐步地建立起以绩效管理为导向的预算编制模式。建立统一的绩效考评制度,将其贯彻至预算申请、预算分配、项目实施和绩效考评的全过程;积极参加绩效评价专业化培训,提升专业水平,从而不断提高绩效评价工作的效率与质量。
二是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建立更加完善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结合单位情况,选择与实际业务关联性强,能有效考评执行效果的绩效指标,综合考虑历年执行情况,进行更加科学化、合理化的指标值设定,指标内容与执行效果息息相关,做到“指向明确、具体细化、合理可行”。对难以考评的指标值进行剔除,保证指标值容易获得,有充分的材料进行支撑。对于整体支出的指标设置要考虑单位的主要工作和相关的职能,指标设置体现出整体性,能对单位整体工作进行考核评价。通过科学合理的指标设置,增强绩效评价可信度,并使绩效评价具有可比性,提高绩效评价质量。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地方政府拨款收入、高检院办案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五、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指全省检察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全省检察机关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以及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服务工作的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