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12月4日在枣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枣阳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贾 俊
各位代表:
我代表市检察院向大会报告过去五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过去的五年,是枣阳抢抓机遇、快速发展的五年,也是检察工作在服务大局中健康发展的五年。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检察机关坚持主动融入大局、依法办案、规范执法、从严治检,为枣阳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聚焦中心工作,主动服务大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始终坚持“严格、文明、规范、公正执法,就是对大局最好的服务”理念,做到检察工作与枣阳发展同频共振。
全力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深入贯彻省委政法委服务经济发展“十六条”和省检察院“鄂检十条”[]等文件精神,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到枣阳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认真开展“政法干警服务企业”专项活动,实地走访20余家挂牌企业征求意见建议,对部分非公经济组织,尤其是中小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了摸排,收集各种问题共四大类30余条,帮助协调解决了20余项难题。注意办案方式方法,办理涉企案件谨慎使用扣押、冻结、查封等措施,办理的涉及非公经济案件中有3起在全省推广。严厉查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着力惩治企业内部人员侵占、挪用企业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妨害公司管理秩序类犯罪59人,严厉打击骗取贷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破坏金融秩序类犯罪8人。严肃查办在行政审批、征地拆迁、工程招投标等环节向企业索贿、受贿,妨碍公平竞争的职务犯罪,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廉洁高效的法治氛围。
依法保障民生社会事业。周密部署、积极推动“蓝天碧水”与“舌尖上的安全”等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系列专项行动,共惩处滥伐林木等犯罪20人、制假售假等犯罪12人。着力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与19家行政执法机关建立联网互通平台,利用“大数据”筛查比对,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刑事违法犯罪16人,公安机关全部立案,其中有2起被省检察院选为典型案例。依法查处危房改造、粮食直补和扶贫开发领域的职务犯罪37人。严惩国家能源领域和畜牧行业套取财政补贴犯罪21人,保证中央专项资金能够真正的惠民利民。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扎实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推行“联合接访、定期查访、带案下访”,坚持检察长接访和12309[]电话接访相结合,确保随时听取群众诉求。升级控申接待大厅,强化“一站式”服务,保证举报人员知情权,连续四次被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结合执法办案,分析研判社会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制度缺陷,向发案单位、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61份,提升了社会治理科学化、法治化水平。推动完善“一处行贿、处处受制”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共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6000余件。大力开展普法宣传,举办举报宣传周、宪法宣传日等普法活动,接受群众咨询和举报,分发普法手册。坚持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五年来先后邀请机关干部和热心市民300余人走进检察机关,实地“检阅”检察工作。
二、深化平安建设,依法惩治犯罪,创建和谐发展环境
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任务,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犯罪,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平安枣阳建设。
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全力推进平安枣阳建设。五年来,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619人,提起公诉3114人。严惩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诈骗、盗窃、抢劫等多发性侵财类犯罪1007人。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不批准逮捕265人、不起诉118人。当好检察环节“刑事诉讼把关人”和“冤假错案防线坚守人”,认真核对排除非法证据22份。注重对案件当事人和相关人员的权利救济,办理刑事申诉案件11件、司法救助和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14件24人。
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五年来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61件183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110件132人,渎职侵权犯罪51件51人。查办贪污贿赂大案和渎职侵权重特大犯罪164人、科级以上干部35人。办案中实行“精细化初查”,总结出了一系列以“智慧办案”为核心的“打虎拍蝇”侦查谋略。坚持查办和预防同步开展,结合办案开展预防调查156次,督促健全制度、堵塞漏洞,筑牢廉政建设“防火墙”。协助汉十高铁、鄂北水资源配置等重大工程开展专项预防。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廉洁用权、依法履职”专项预防30余场,用发生在身边、有教育意义的真实案例,引导公职人员提高遵守法律底线意识。
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加大对有案不立等问题的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63人。对不应当立案的,监督撤案15人。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追捕157人,追诉200人。切实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案件12件。加大民事行政监督力度,受理审查案件272件,提请抗诉26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2件。不断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开展法律监督调查53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61份,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43件,对2名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督促重新收监,维护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
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打造枣检特色品牌。坚持“特色兴院、品牌强院”的发展思路,着力培育、打造亮点工作。全面落实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制度,按照“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涉罪未成年人慎用强制措施,依法不捕45人、不诉17人。着力抓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帮助8名失足学生圆了大学梦,2015年第四次被共青团湖北省委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打造“阳光检察”,对有较大社会影响案件的进展及处理情况,及时在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布,共公开法律文书924份,程序性信息1763份,重要案件信息37件,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积极顺应“互联网+检务”战略,在“双微平台”(微博、微信公众号)推送检察动态、典型案例等4000多篇,“枣阳检察”微信公众号被评为“湖北省检察机关十佳官方微信”。
三、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增强质效,扎实推进司改试点
作为全省第一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院,积极主动争取市委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周密部署,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确保改革试点和检察工作“两促进、两发展”。经过近两年的实践,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圆满完成了试点任务。
工作制度框架基本构建。贯彻“于法有据、制度先行”的原则,坚持把上级检察机关要求部署与本地实际情况相结合,出台了5类24项制度,涵盖了员额制改革、司法责任制、人员分类管理、财物统一管理等方面,保证了改革的顺利推进。
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格局基本形成。坚持“从严掌握、留有余地”的原则,科学设计选任办法,顺利推进员额制改革。改革后首批计入员额检察官39名,学历均达到本科以上。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各归其位,“因事设岗、分类履职”的格局初步形成。
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体系基本建立。司法责任制的内涵进一步清晰,综合配套、协调推进改革的集聚效应初步显现。层层审批的司法办案模式得以改变,初步构建了以员额检察官为主体的基本办案组织,司法办案工作平稳有序发展。
四、规范司法行为,文明理性执法,树立公正检察形象
坚持理性平和文明执法,不断推进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从根本上提升执法公信力。
狠抓执法办案基础建设。提升在“镜头下办案的能力”,严格遵守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等规定,在办案区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共开展全程录音录像800余次,达到了“24小时全天候、三级检察院全联通、系统存储全自动”,办案区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示范办案区”。
完善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所有检察业务工作均使用“统一业务管理系统”,成立案件管理部监控和管理流程,做到“办案信息全程留痕,办结案件一案一评”。集中开展“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等专项活动,按照“见案见事见人”的要求,梳理出不规范问题90余处,开列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间。认真开展案件质量预警155件,案件质量评查1468件,发现瑕疵问题36个并及时进行整改,确保了办案质量。
拓宽外部参与监督渠道。继续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共邀请13名人民监督员召开12次评议会,对职务犯罪的立案、强制措施执行、扣押冻结财物等环节进行监督。不断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对外公开公布举报电话、检察长邮箱和微信公众号,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加强队伍建设,落实两个责任,着力提升整体素能
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检察队伍。
抓教育重实效。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三严三实”、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等专题活动,引导检察人员提高政治理论素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示范引领,涌现出一批全国“优秀公诉人”、“一等功”、“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等先进模范。
抓学习强素质。以检察业务、司法改革为重点,组织各类“业务竞赛、精品案件评选”等活动。坚持三年每周三举办“检察夜校”,全面提升年轻干警业务素能,打造复合型人才。五年来,共有260余人次荣获市级以上表彰,先后有40余名干警在上级各类评比、业务竞赛活动中获得殊荣。
抓管理促廉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实行精细化管理,厉行勤俭节约。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对干警生活工作及八小时以外的行为进行规范,敢于动真碰硬,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离不开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我们始终坚持自觉主动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对于检察工作重要精神、司法体制改革等重大工作部署,及时主动地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五年来对市人大常委会批转信件和交办的7起案件,均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认真做好联系人大代表工作,主动邀请90余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公众开放日、旁听重大案件庭审等活动。不断拓宽检察机关联系、服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平台,争取关注、关心和支持。
回顾过去的五年,全体检察干警同心同德,克难奋进,有艰辛更有收获。我院连续三届蝉联“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第五次荣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这一检察机关的最高荣誉;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首批“科技强检示范院”、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等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党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谨代表枣阳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化解矛盾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多重司法改革任务叠加,在更新观念、健全机制等方面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司法办案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的问题仍有发生;办案力量不足、高素质人才缺乏的问题比较突出等等。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下大力气整改。
今后五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我们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依法履行职责,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勇当新型检察院建设排头兵,努力为枣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2017年,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加大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损害公平竞争等违法犯罪的打击和监督力度,依法妥善处理涉企案件。紧盯安全生产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紧盯涉农、民生等领域的职务犯罪,对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挥霍浪费国家专项资金的犯罪从严惩处。
(二)进一步加大查办、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贯彻中央、省、市委“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要求,严肃查办大案要案和群众身边的腐败犯罪,继续加大追逃追赃工作力度。深化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等工作,推动源头治腐。
(三)进一步强化诉讼监督效果。继续深化“两法衔接”工作,推动建立统一的侦查活动监督平台,探索公益诉讼[]工作,不断完善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刑事审判、民事行政、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进一步全面推进从严治检。坚决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得到有效执行,实现新型检察院和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不断加强检察机关思想政治建设,持之以恒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
各位代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更加坚定地接受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更加自觉主动地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进一步提精神、强履职、抓改革、严作风,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枣阳实现在更高层次上建设襄阳市域副中心城市的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