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年12月29日在枣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徐 东
各位代表:
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15年,市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心,锐意进取,狠抓自身建设,强化全面履职,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枣阳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坚持服务大局,维护良好发展环境
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大局中谋划和推进,突出服务发展的方向和重点,做到认识上到位、方法上对路、措施上得力。
紧紧围绕大局谋划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检察机关要求,安排部署22项重点工作,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的主动性和针对性。着力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委服务经济发展“十六条”和省检察院《关于发挥检察职能优化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实施优化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具体方案,切实强化“法治环境是最好的软环境、是核心竞争力”的理念,改进服务方式和措施,确保办案工作更加贴近、更加符合大局需要,实现司法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认真开展专项活动。办案中,正确处理依法办案和服务大局的关系,尽可能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积极参与“发挥检察职能、优化发展环境”专项工作,密切检企联系,对各类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实行平等司法保护,协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提高服务企业发展水平。认真抓好查办和预防涉农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开展“法治照亮农村,廉洁促进和谐”专题预防职务犯罪活动,剖析典型案例,开展预防咨询,促进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切实加强检察环节社会治理工作。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月、宪法宣传日等普法活动,组织未成年人案件办案组的女检察官到市第一中学开展法治教育,以案说法,引导未成年人知法、懂法、守法,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积极推进检察工作向基层延伸,加大对吴店、开发区两个派驻检察室的建设和规范管理,充分发挥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作用。积极配合治安“大巡防”和网格化管理活动,进村入户进行普法宣传。认真参与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配合有关部门强化特殊人群管控。结合执法办案,分析研判管理漏洞和制度缺陷,向发案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5份,促进提升社会治理科学化、法治化水平。
二、坚持全面履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强化责任担当,全面发挥惩治、监督、预防、保护等检察职能作用,不断细化、实化各项工作举措。
充分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全力推进平安枣阳建设。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491人,提起公诉759人。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进一步落实逮捕必要性审查、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工作机制,不批准逮捕51人、不起诉27人,追捕33人、追诉27人。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开通办理绿色通道,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依法对5名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作出不批捕决定、对3名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推进群众诉求接待示范窗口建设,完善便民服务设施,受理群众来信来访90余件次,均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加强司法救济,办理刑事申诉案件3件,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7件。
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全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35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26人,渎职侵权案件9人;查办职务犯罪大案29人,科级干部6人。坚持查办和预防同步开展,结合办案开展预防调查19次,发出预防建议32份,督促健全制度、堵塞漏洞;积极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提供查询1426次;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37场,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廉洁用权、依法履职”专项警示教育,用发生在身边、有影响力和教育意义的真实案例,引导国家工作人员提高遵守法律底线意识和程序公正意识。
进一步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公平正义。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要求新期待,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当好检察环节刑事诉讼把关人和冤假错案防线坚守人。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6件,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1件次。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与全市19家行政执法机关联网建立电子信息共享平台,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9件。对刑事判决认真审查,提出、提请抗诉4件。加强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提出、提请抗诉、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2件。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场所活动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22件,促进依法文明安全监管。认真开展社区矫正和财产刑执行检察工作,及时进行特赦监督检察工作。
三、坚持提质增效,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紧紧围绕公正司法、文明执法和有效监督开展工作创新,做优特色、放大亮点,不断推进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进一步确保案件质量。建立“三情办案”机制,将热情、激情和温情融入司法办案工作,做到为民、便民、利民的有机结合。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的相互配合、相互制约,提前介入重大、复杂、疑难、新型案件25件,促进办案质量和水平的提高。探索推进职务犯罪案件侦查工作的转变模式、转型发展,做到案件快侦快结,快审查、快起诉。
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认真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坚持教育引导,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培训,教育干警牢固树立人权保障、程序公正、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等法治理念;进行不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清理,先后在办案期限、律师会见、赃款赃物管理等方面清理不规范内容,列出问题清单,通报批评典型案件和责任人。完善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以统一业务应用软件为平台,及时受理、分流案件,并对办案全过程进行网上动态管理和质量控制,向办案部门发送流程监控通知书51份,对案件评查中发现的36个瑕疵问题及时进行整改。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查摆剖析,修改完善了《办案安全管理细则》、《赃款赃物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针对日常执法和业务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开展常态化的司法办案质量和效果评估检查,推进文明执法、规范执法长效机制建设。
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认真开展“检察公众开放日”活动,先后三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微信微博粉丝共六十余人参加。强化“指尖”服务,在“一网双微”(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平台开办“图说检察”等栏目,推送检察动态、时事快讯、典型案例,树立检察好形象,传播检察好声音,弘扬社会正能量,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十佳官方微信”。采购智能终端机、查询机,方便群众通过网络、电话随时随地反映诉求、查询案件进展。严格落实检察机关办案进度、终结性法律文书网上公开制度,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423份,案件信息1495份。探索实行疑难复杂、影响力较大案件批捕环节公开听证,以公开促公正。
四、坚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试点工作
作为司法体制改革全省首批试点单位,迅速行动,稳妥推进,各项改革举措已初步落实到位,运行平稳有序。
积极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司改后的检察人员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并实行分类管理。计入员额检察官的选任是此次改革的关键环节,通过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业绩公示、考试考核、专业审查等程序,在综合考评基础上提出入额意见,经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审核,选拔出政治过硬、业务精通、执法办案能力强的39名检察官计入员额。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也已于9月底分配到岗,开展工作。
内部整合优化职能配置。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统一要求,将原有的16个科室整合为八部一局,将有限的人力资源向执法办案一线集中。七个业务部门以实际工作需要设定检察官岗位,健全以检察官为主导的办案组织,形成以检察官为主体的司法办案模式。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标准和检察官退出机制,建立部门和个人司法档案,对员额检察官的办案业绩实行定期考核,营造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
推动司法责任制落实。建立健全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积极构建责任体系,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执行检察官权限清单、责任清单,按照各个部门的职能对检察官岗位进行权责划分,进行硬性任务数量和案件质量设定,全部予以量化、细化,做到每个岗位有职有责、权责分明,强化办案人员责任心。
五、坚持从严治检,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狠抓从严治检不放松,严纪律、正作风,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通过讲党课、开展专题交流、举办主题演讲等形式,教育和引导干警增强践行“三严三实”的自觉性。通过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深入查摆剖析突出问题,在抓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注重从制度上机制上解决问题。把开展专题教育与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轮训以及“三抓一促”、深化“假如我是服务对象”大讨论等主题活动有机结合,不断强化检察人员政治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形象意识。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扎实开展“守纪律、讲规矩、树形象”等专题教育整改活动。坚持抓早抓小,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开展以查问题苗头、查不良现象、查管理隐患、查责任漏洞、立即整改为主要内容的“四查一改”活动,对队伍和机关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漏补缺,立行立改。制定实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报告制度、分析研判制度、谈话制度,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使“两个责任”真正在每一个环节落地生根,将党风廉政建设贯穿检察工作始终。
加强队伍素质能力建设。制定教育培训方案,统筹安排业务培训,广泛开展并积极参与上级检察机关组织的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活动。进行模拟办案场景实训,提升干警证据审查、公诉出庭、侦查取证等技能。完善人才引进、培养、管理机制,鼓励干警参加司法考试和高学历教育,坚持开展每周一次的检察夜校,全面提升年轻干警组织协调、案件办理、理论调研等业务素能,打造复合型检察人才,为检察事业长远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六、坚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确保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认真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对于检察工作重要精神、司法体制改革等重大工作部署以及半年工作情况,及时主动地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争取监督和支持。对市人大常委会批转信件和交办事项的办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细化办理职责分工、办理程序、办理要求,今年交办的3起案件均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切实把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体现在制度上,落实到全体检察人员的工作职责中。认真做好联系人大代表工作,主动走访各级人大代表,通报情况,听取意见建议。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公众开放日、监督案件办理、旁听重大案件庭审等活动,主动配合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代表视察活动。进一步完善微博、微信、门户网站等“枣检新媒体”的功能,使之成为联系、服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群众的新平台。
一年来,我院第三次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首批“科技强检示范院”、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以及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创新举措不多;服务人民群众的方式方法还不够便捷有效;执法办案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的问题还有发生;司法体制改革的新机制、新模式还处于磨合期;普法宣传和预防工作的实效性还有待加强。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新蓝图、新起点,新征程。我们将进一步推进改革创新,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执法公信力,努力推动各项检察工作持续深入健康发展。
一是着力服务经济发展。加大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损害公平竞争违法犯罪的打击和监督力度,依法妥善处理涉及企业的案件,严肃查办、积极预防国家投资、涉农、民生等领域的职务犯罪,做好服务发展、服务民生的各项工作。
二是深入推进法治枣阳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全面推进法治枣阳建设的意见,切实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健全检察机关化解和预防社会矛盾机制,进一步做好检察环节社会治理各项工作。紧紧围绕规范司法权行使这一司法活动监督的核心,不断完善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刑事审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机制,努力提高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积极稳妥地深化改革。切实抓好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完善检察管理体制和检察权运行机制。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加强和改进侦查、批捕、起诉等工作。继续深化涉法涉诉信访化解、检务公开和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
四是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不断加强作风纪律建设。持久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彻底纠正不规范司法行为。努力提升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执法办案能力,大力实施科技强检战略,深入推进新型检察院建设。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更加自觉的坚持市委领导,更加自觉的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建设美丽富强新枣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