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6日在枣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贾 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今年以来,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的关心下,我们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要求,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各项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坚持围绕中心,在服务大局中主动担当作为
始终聚焦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和民生改革发力,为枣阳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检察产品。
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服务打好防范化解风险之战,从严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破坏金融、市场秩序的犯罪37人,依法办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涉案金额达4800余万元的“善林金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服务打好精准脱贫之战,结合我院扶贫点熊集镇杜岗村实际,开展精准帮扶,直接划拨、捐款10万余元,申请筹措扶贫资金80余万元,支持硬化公路、改造危房等,帮助清理水库、堰塘等集体资产,实现村级集体经济年均增收4万余元。服务打好污染防治之战,围绕中央环保督查问题的整改,持续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和“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惩治污染环境、盗伐林木、非法采矿等犯罪23人,通过办案恢复被损毁林地、耕地56亩,促使关停整治违法排污企业3家,恢复治理水源地2处,累计要求污染企业和个人承担环境损害赔偿金及修复费用200余万元。
护航经济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坚持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一视同仁、平等保护,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家的经营权、财产权、人身权。开展“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严肃办理强迫交易、串通投标、非法经营等犯罪37人。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等界限,对涉嫌犯罪的创新创业主体慎用强制措施,不捕15人,不诉2人,建议取保候审8人。深入100余家企业问需纳谏,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案件信息查询214件,构建“亲”“清”检商关系。
着力维护民生改善。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办理制售假冒伪劣产品、黑诊所贩卖假药劣药等犯罪案件8件,开展了“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针对校园周边的“五毛食品”“三无产品”、超市变质食品等问题发出3份检察建议,推动执法机关查扣有毒有害食品、玩具,9家私立幼儿园整改后办理了食堂经营许可证。主动回应社会对疫苗安全的关切,对问题疫苗行政执法活动开展法律监督,让群众吃得放心、用得安心、增强信心。关注特殊群体利益保护,严惩侵害留守儿童、校园欺凌等危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14件19人,努力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
二、牢记职责使命,坚决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
全年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463人、提起公诉602人,不捕87人、不诉17人,努力在更高水平上建设平安枣阳。
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实行办案“绿色通道”,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班,实施精准打击,依法从重从快批捕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欺行霸市、横行乡里等恶势力犯罪107人,追捕26人,起诉14人,追诉5人,监督立案3人。移送黑恶势力案件线索8件,保护伞线索2件。依法从快批捕宋某某等30人、樊某某等41人开设赌场案,并追捕3人,确保案件不在检察环节“排队等车”。注意发现深层次问题,参与社会治理,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件,防范和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保安全护稳定有力有为。依法严惩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严重暴力,及黄赌毒、盗抢骗犯罪218人,持续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15人。“法治进校园”活动累计覆盖12所学校,同步制作光盘1785套,发放给全市110所中小学校,受教师生达1万余人次。对11名涉罪未成年人通过附条件不起诉等措施,尽力教育矫治,帮助回归社会。邀请中学生观摩庭审,现场开展生动的禁毒教育课。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公室获襄阳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打造“枫桥经验”检察样本。主动为党委政府解决难题,不断提升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积极推进逮捕公开审查[]工作,依托带案下访、检察官释法说理,把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基层。对于社会危险性、主观恶性较小的犯罪嫌疑人,或邻里纠纷、家庭矛盾引起的犯罪,批评教育、劝谈促和37次,依法不批准逮捕15人,达成和解协议28份,促进了社会关系修复。挂牌成立12309检察服务中心,将原有举报电话升级为“线上+实体”同时运行,让群众“只进一个门”就能办成事,共妥善处理群众来访、来电238人次,国家赔偿案件2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以办案为中心,推动法律监督全面平衡充分发展
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着力形成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四轮驱动”的法律监督新格局,推动各项检察职能全面平衡充分发展。
提升刑事诉讼监督“优化版”。加大对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1件、撤案4件,纠正漏捕61人、漏诉16人。通过“两法衔接”平台监督32家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刑案件9件。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2件,对法律适用、证据标准、诉讼规范等提出5件监督意见。深化刑事执行监督,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34人次,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31件,纠正超期羁押12件,纠正监管场所违法39件,监督财产刑执行32件。
构建职务犯罪检察“增长版”。主动适应检察机关在反腐败大局中的新定位、新要求,组建专业化办案组,与监察委就提前介入、报请管辖等问题建立明确、规范的制度。受邀介入6件职务犯罪案件,提出的100余条补证意见均被采纳。受理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4人、上级交办1人,提起公诉4人,移交涉及党员违法违纪案件线索9人。
做好民事行政检察“强化版”。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结果案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对审判人员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5件,对执行活动违法提出检察建议5件。办理民间借贷、以物抵债等领域的虚假诉讼案件3件,均获法院采纳,移送公安机关犯罪线索1件。同时,坚决支持法院正确裁判,对审查后不支持监督的5件案件,充分说理,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
加速推进公益诉讼[]“升级版”。树立双赢共赢多赢的监督理念,把握“诉讼不是目的、维护公益才是目的”的原则,共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2件,“唤醒”行政机关主动履职。对在法定期限内整改不力或不整改的,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法院作出判决2件。健全检察建议调查核实、跟踪监督、限期回复等制度,力求把问题指精准、建议于法有据,把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议》,为公益诉讼助力撑腰。我市《聚焦支持监督 助力公益诉讼》的经验做法,前不久在全省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座谈(培训)会上进行了交流发言,并在省人大《内务司法情况反映》上印发全省学习。
四、深化司法改革,着力优化检察权运行机制
改革创新是检察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我们持续在“精装修”和抓落实上下功夫,努力形成全方位深层次的检察改革新局面。
推行“捕诉一体”[]专业化办案模式。按照案件类型,先后组建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交通事故类和职务犯罪类专业化办案组[],改变“流水作业”的模式,统一履行提前介入、审查逮捕、提起公诉等职责。对约占刑事案件20%左右的交通肇事和危险驾驶类案件,制作格式化讯问笔录,批次审查起诉,平均办案期限由一个月缩短为2个工作日,该组全年办案176件,实现效能最大化。
加大综合配套改革推进力度。严格落实领导办案制度,入额院领导指挥、审核、决定、直接办理案件94件次,其中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案件65件次。检察长全程办理枣阳首起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形成以上率下效应。坚持放权不放任,由人民监督员和案件评查员对2013年以来办理的396件案件进行评查,将评查结果作为奖励、晋升、员额退出的重要依据。对办案期限、文书制作等程序性问题,发起流程监控363件次,通知纠正不规范问题200余次,倒逼司法责任制落实落地。认真落实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对3起案件发表列席意见,强化法检配合与制约。
继续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发挥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排除非法证据5件,防范冤假错案2件,避免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环节。推进庭审实质化,邀请鉴定人、侦查人员、有专门知识的人等出庭作证。更加充分保障律师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126人次,提供电子卷宗光盘服务120次,处理通过微信平台申请阅卷、要求听取意见等申请77项。通过案件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823件、终结性法律文书455份、重要案件信息131条,接受社会监督。
五、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检要求,对标“五个过硬”,提升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推动检察队伍气象更新。
突出政治建设。始终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结合“落实年”活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夯实思想根基。开展支部观摩与交叉大检查,规范党建工作。组织“学习十九大、规范立公信”等演讲比赛,铸魂补钙。对本单位公务微信群、QQ群摸底备案,统一管理,确保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着力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选送干警参加业务培训270余人次。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完善覆盖三类人员的绩效考核方案,力求“奖优罚劣、奖勤罚懒”,形成“用数据说话、以业绩选人”的良好氛围,涌现出一批“国字号”“省字号”人才,3名干警在全省业务竞赛中取得前三名的好成绩,2名干警获襄阳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称号。在全市检察机关五项核心办案技能竞赛中,我院荣获集体一等奖,8名干警将20个项目的奖牌悉数收入囊中,全院呈现出“百舸争流、春色满园”的景象。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始终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检察业务同部署、同督办、同考核,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开展领导干部签订责任书和干警个人承诺活动,党组成员带头上台讲廉政党课,层层传导压力。开展“知敬畏、守底线、正风纪”教育活动,自查自纠整改。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进一步清理公务接待、办公用房不规范现象。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大排查、大整改、大督查”活动,加强对检察干警日常动态监督,狠抓重要时间节点,组织检务督察,防止“四风”反弹,干警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显著加强。
各位代表,一直以来,我们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观念,始终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之下,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点工作。认真落实市人大八届二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完善与人大代表的日常联络机制,积极邀请代表参加视察调研、公众开放日、新闻发布会、听庭评议、公开听证等活动300余人次,更好的让代表参与到检察工作中来,积极展示检察工作。
今年以来,我院获得“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荣誉称号,连续五届被确认为“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先后有14个集体、36名干警受到省市级以上表彰。乔富粤同志获得“全国模范检察官”的光荣称号。以上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的主要矛盾表现为法律监督供给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相适应:一是在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中,办案数量、范围和力度,与实际情况和群众感知还有差距;二是业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检察监督刚性不足的问题仍然存在;三是与全面深化改革的新阶段不完全适应,内设机构、司法责任制等改革还有难题需要破解;四是队伍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个别检察人员违纪违法仍有发生;五是智慧检务建设尚未完全到位,司法办案的科技含量还不够。
2019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统一,自觉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咬定“全市争第一、全省争一流、全国争先进”的工作目标,倾心倾力,提供更加充足、“适销对路”的检察产品。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凝心聚力促发展。检察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我们将始终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行。紧紧围绕大局履行检察工作职责,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强民生司法保障,为“法治枣阳、绿满枣阳、平安枣阳”建设提供精准法律服务。
二是用心用力强监督,公正司法保民生。进一步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做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做好公益诉讼工作,着力构建法律监督新体系。积极探索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稳妥运用好调查核实权,提高监督准确性、加强监督刚性。
三是提高认识加力度,深化综合配套改革。以落实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刑事诉讼法》为契机,抓好全员学习培训,加快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构建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相互衔接的诉讼体系。稳定有序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捕诉一体、专业化办案团队等制度,整合检察资源、激发工作活力。
四是持之以恒抓建设,提质增能创先进。坚持严管厚爱,从暴露出的问题入手,认真分析,汲取教训。锲而不舍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确保检察队伍正气充盈。深入推进文化育检工程,努力培养更多的司法“工匠”、“能手”乃至“大师”,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参谋,以一流的智慧检务建设推动检察工作质效变革。
改革开放40年,是枣阳各界群众锐意进取、改革创新的开拓史,也是几代检察人薪火相传、接续创业的奋斗史。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全体枣检干警将坚定信心、担当有为、再鼓干劲,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用法治的力量,为枣阳“在更高层次上建设襄阳市域副中心城市和全国县域经济强市”的发展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