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8日在枣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张 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23年,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市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等重点部署,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认真落实枣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依法全面能动创新履职,共办理各类案件3561件,为枣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统筹发展和安全,在服务枣阳中心大局中彰显检察担当
持续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精准、有力打击违法犯罪,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506人、起诉990人。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决做实严的一面,严惩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35人;规范宽的一面,对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不捕282人、不诉388人,切实做到依法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加强网络新型犯罪全链条打击,依法起诉电信网络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网络赌博等犯罪197人。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依法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洗钱等犯罪31人,办案团队被评为湖北省打击治理洗钱犯罪三年行动成绩突出集体。持续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四进”普法宣传活动,加强对特种行业、娱乐服务场所的宣传,着力提升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积极服务流域综合治理。大力开展“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锚定“沙河、滚河”底图单元,综合发挥刑事打击、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保护职能作用,利用“水环境保护法律监督模型”,办理相关案件76件。针对一起将工业废水直接排入渗坑内的污染环境案,与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有效联动,及时消除危险、修复生态,该案入选湖北省首批刑事检察助力流域综合治理典型案例。深化“河湖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开展联合巡查30次,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手推动在鹿头镇设置生态修复基地,共筑生态保护屏障。紧盯河湖“四乱”问题,督促河道100米内乱建养殖场关停搬迁、转移生产,督促清理被污染流域面积40余亩、固体废物10余吨,进一步推进流域整体保护、综合治理。
能动履职促进诉源治理。积极融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常态化入驻综治中心处理涉检事项,实现依法办案与矛盾化解的有效衔接。严格规范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做实量刑协商,确保认罪认罚自愿性真实性,提升精准量刑建议能力,量刑建议采纳率超过90%,一审服判率超过99%,从法律上找到震慑惩罚和矛盾化解的平衡点。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针对危险驾驶、精神障碍患者犯罪等现象中暴露的社会治理盲点,进行分析梳理,所呈报的分析报告获省院检察长和市委、市委政法委领导批示肯定。就履职办案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推动“一案一事整改”向“一类问题治理”拓展,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被纳入枣阳市委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考评。
二、统筹司法和民生,在充分践行司法为民中坚守检察初心
用心守护群众美好生活。与妇联等部门会签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合作机制,积极开展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线索移交等工作,共发放司法救助金10余万元。加强对涉及就业纠纷、劳动纠纷等民事、行政案件的监督,稳就业保民生。大力推进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办结涉家庭暴力、拖欠农民工工资、残疾人权益保障等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6件。持续开展行政检察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办理相关案件11件。为期三年的“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活动收官,聚焦人民群众在食药领域、生态环境领域最切身的需要,办理相关案件125件。与法院、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协作机制,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人员从业禁止的监管力度,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实质性化解涉法涉诉矛盾。持续提升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落实质效,289件群众信访均在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达100%。把自上而下的“浦江经验”和自下而上的“枫桥经验”有机结合,深入推进信访矛盾源头治理三年攻坚、重复信访积案实质性化解三年“清仓”行动,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重复信访82件,开展公开听证169件,以共同缔造理念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把办案影响和风险研判作为办案前置程序,共排查并有效防控办案风险37件,努力实现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
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扎实做好涉罪未成年人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后半篇文章”,在市政府的鼎力支持下,我市在全省率先成立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经委员会评估,对有严重罪错行为的3名未成年人送入专门学校进行教育矫治,确保“宽容不纵容”。与多部门分工合作,帮教40余名罪错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关注“村娃”和留守儿童保护,推广使用强制报告小程序,联合市妇联、残联为180余名智障未成年人明确结对帮扶人,预防其遭受侵害。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在审查侵害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时,同步研判涉案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权益及公共利益是否遭受损害,办理涉未成年人融合履职案件41件,数量位居襄阳第一。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模拟法庭活动30余次,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艳阳天。
推动完善枣阳轻罪治理体系。立足轻罪案件占比逐年上升的犯罪结构变化形势,探索建立轻微刑事案件简案快办模式,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持续深化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已通知69名犯罪嫌疑人提存赔偿金250余万元,在促进刑事和解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创新开展“相对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329名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自愿参加公益服务1万余小时,被不起诉后顺利回归社会。采用“集中+分散”服务地管理模式,在交警大队、沙店社区建立2个集中服务点,节约社会治理成本。在市委政法委支持下,监督社会公益服务落实情况纳入平安枣阳建设考核项目,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三、统筹办案和监督,在推进法律监督现代化中深耕检察主业
刑事检察夯实新格局。会同公安机关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规范化、体系化运行,协同推进信息共享,拓展监督线索来源,监督立案38件、撤案14件,办理侦查活动监督案件271件。与法院会签法律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机制,以长期未结、久押不决案件的法律监督为切入点,办理纠正审判程序违法案件6件。健全完善“派驻+巡回”检察,对南漳县看守所开展交叉巡回检察,坚决守护“高墙内”的公平正义。对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未执行的52名罪犯监督交付执行,对严重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人员,监督撤销缓刑、收监执行,防止“纸面服刑”。根据两高联合开展的“雷霆2023”专项活动,联合法院对职务犯罪案件涉财产部分执行工作开展监督,1件案件被评为全省优秀案例。
民事检察展现新作为。紧盯人民群众日益增多的民事司法需求,发挥大数据裂变作用,通过对数据碰撞出的线索分析梳理,办理民事监督案件59件,在襄阳数字检察“大比武”活动中获评优胜单位。监督纠正人民群众关切的执行难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8件,同比大幅上升。对民事生效裁判发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同比上升150%,居襄阳第一。1件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例被省院评为典型案例。列席法官联席会11次,进一步统一司法理念,提高监督案件质量。运用大数据监督模型获取“涉医保基金先行支付”案件线索40余条,与法院、医疗保障局就医保基金追偿建立机制,避免“一案双赔”“同案不同判”现象,共同守护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
行政+公益诉讼融合履职。积极稳妥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办理相关案件7件。通过“两法衔接”平台,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0件;对于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向有关主管部门发出检察意见8件。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数量、质效均居襄阳前列,成为提升检察形象的重要着力点。通过诉前磋商,行政公益诉讼结案率达到88%,以最小司法成本解决更多问题。把好“立案关”“证据关”,提升公益诉讼“精准性”“规范性”。对于经过诉前程序未得到有效整改的,敢于果断以“诉”的方式解决问题。推进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如针对人大代表提出“清理原儿童主题公园废旧游乐设施”的建议,推动多部门联合将“浕水公园”危旧游乐设施拆除整改,昔日荒废广场如今建成红色教育基地。通过法律监督模型,“淘”出有价值的监督线索,督促行政机关追缴耕地占用税及滞纳金8500余万元,1起相关监督案件获评省院年度推介案例。
加强职务犯罪检察和检察侦查。强化监检衔接,对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决定逮捕5人,起诉9人。积极履行检察侦查权,调查核实司法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线索9件,经上级院批准,直接立案侦查2件。配合上级院研发“未及时吊销驾驶证并造成严重后果”监督模型,导入枣阳数据开展碰撞对比,推动公安机关对此类情况进行清理,随后襄阳市公安局、省公安厅相继开展清理行动。该模型在全省竞赛中获评“十佳优秀应用模型”,深挖办理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四、统筹政治和素能,在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中锻造检察铁军
以主题教育为契机,提高政治能力。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扎实开展主题教育为契机深化政治建检,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不断增强干警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巩固拓展“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活动,持续引导检察干警在重大案件办理中提升政治能力。
以“三个善于”为基准,提升专业素能。通过组建“青锋队”、配备“检察职业导师”、成立“枣检研究院”等方式,全面提升干警“八大能力”。选树“每月检星”,发挥身边模范引领作用。邀请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就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未成年人刑事司法疑难问题等开展研讨交流,以“专家教授+公检法律同堂培训”的形式,全面提升办案素能。
以严管厚爱为抓手,从严管党治检。把全面从严治检贯穿机关党建、履职办案和队伍建设全过程,大力开展作风建设“实干年”活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扎实开展违规吃喝专项整治,积极配合市委开展政治巡察,坚决做好巡察整改。严格执行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三个规定”,持续抓实“有问必录”“逢案必倒查”,健全完善定期通报、“零报告”约谈等机制,维护检察公信。
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工作者参与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966人次,组织人民监督员对332件案件进行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实现走访在枣省人大代表全覆盖,汇报检察工作,听取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监督。认真梳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制定方案逐条交办。实现认罪认罚案件辩护人或值班律师参与率100%,逐步建立现场阅卷、互联网阅卷和异地阅卷等多元化律师阅卷服务体系,实现从“最多跑一次”变为“一次都不用跑”。
一年来,检察工作政治方向更加坚定,服务大局理念更加牢固,法律监督更加有力,队伍精神面貌更加昂扬向上。33人次、21个集体获省市级以上表彰,1名干警被最高检记个人一等功。先后培养出“湖北省第二届公诉人与律师电视论辩赛最佳辩手”、公诉、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办公室及案件管理等条线的省级检察竞赛标兵能手,省级比赛获奖人数、省级人才库成员数量居襄阳第一。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的点滴进步,离不开市委的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离不开监委和政法部门的配合与制约,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服务枣阳经济社会大局还不够精准有力;新时代检察理念更新转变还不够到位;队伍素能总体上还没完全适应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更高要求;全面从严治检压力还需进一步传导。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采取更有力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肩负“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时代重任。2024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锚定党的二十大擘画的宏伟蓝图,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引领,按照市委、上级检察机关工作要求和此次人大会会议决议,持续抓好各项检察工作。
一是聚焦政治建检,牢牢把握检察机关鲜明的政治底色。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坚持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统一,推进政治建设和检察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促进。以政治建设引领高质量检察履职,确保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工作部署落实落细。
二是聚焦发展大局,持续助力平安枣阳、法治枣阳建设。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党委政府分忧作用,当好“法治参谋助手”。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以专项检察活动为牵引,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服务流域综合治理、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三是聚焦四大检察,持续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牢牢把握“四大检察”基本盘,办出更多有创新、引领价值的典型案例。依法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快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突出民事诉讼监督精准性,增强监督刚性。深化行政检察穿透式监督,助推依法行政。办好公益诉讼重点领域案件,助力建设天蓝地绿、水清河畅的美丽枣阳。
四是聚焦自身建设,持续打造堪当时代重任的检察队伍。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以青年干警成长工程为平台,全面提升干警素能,弘扬检察职业精神。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严格落实“三个规定”,持之以恒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打造廉洁枣检。
各位代表!奋斗成就辉煌,实干创造未来!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激励新担当。枣阳检察院全体干警将踔厉奋发、砥砺奋进,不负时代、不负人民,恪守检察职责,为枣阳“加快襄阳市域副中心城市建设,做强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东翼支撑”贡献更好、更实的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相关用语说明
“河湖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建立协同领导、办案协作、联合工作、信息共享、日常联络等机制,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与行政执法管理职能的合力,凝聚河湖保护法治“最大公约数”。河湖长制工作机构和检察机关开展联合巡查活动,发现突出问题及时移交责任部门处理,或根据情况由检察机关作为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办理。
办案影响和风险研判:要求检察官摈弃“一捕了之”“一诉了之”司法惯性,在监督办案中透背景、析问题、判风险、看影响,从而定方式、适法律、用政策、妥处理。实质上就是追求案件天理、国法、人情三者的有机融合,有利于防范办案风险、化解案件背后的矛盾纠纷。
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检察院联合当地民政、教育、公安等多个职能部门共同成立专门教育委员会,研究确定专门学校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枣阳市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着力推进建立党政主导、多部门参与配合的罪错未成年人教育矫正机制。同时,委员会与红安祥鹏教育基地对接,拟将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送至该基地接受专门教育。
未成年人检察融合履职:第一,一体履职,从纵向看,坚持上级检察机关对下级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领导和业务指导;从横向看,未成年人检察部门集中统一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不同业务部门之间进行协作配合。第二,强化监督,依法全面监督、主动监督。第三,全面保护,在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维护其诉讼权益的同时,需要同步维护好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权益。第四,协调有序,找准检察履职切入点,以司法保护助推家庭、学校等“五大保护”。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依托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开展工作,由刑事检察部门与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共同牵头,检察院指派常驻检察官、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指定专门人员共同负责。该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协调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相关部门依法开展侦查监督、协作配合等相关工作,协调加强对重大、疑难案件的会商指导。
一案双赔:一般涉及人身损害赔偿侵权类案件,被侵权人在就医时一般由医保基金先行支付,而部分案件中医疗费由侵权人再次赔偿,导致案件被重复赔偿。
两法衔接:指行政执法部门与刑事司法部门实行的旨在防止有案不移、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社会管理问题而形成的工作机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湖北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平台。
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