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有你们,不仅把事实查得清清楚楚,还帮我们解开了心结,让我和老刘之间多年的友谊得以挽回,现在我们还是好哥们儿!”近日,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中的被害人李某拿着调解协议,向枣阳市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和综治中心的工作人员连声道谢。一场因好友间偶发的小矛盾发生争执、进而引发成刑事犯罪的轻伤害案件,在检察机关与综治中心的联动调解、耐心释法说理下,最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李某与该案中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本是多年好友。2025年6月23日,一次聚餐后,二人在打牌娱乐时发生口角,情绪激动下进而推搡厮打。混乱中,刘某将李某推向饭店玻璃柜,李某撞破玻璃后胸部被碎片划伤,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近日,枣阳市公安局以刘某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枣阳市检察院审查逮捕。
承办检察官阅卷后发现,该案在侦查阶段已历经三次调解,但李某因此事对刘某意见很大、双方情绪对立较为严重,始终未能达成和解。李某一度坚持认为刘某系“持刀伤人”,并提出较高赔偿要求,调解工作一时陷入僵局。
“两人之间没有深层次矛盾,刘某系一时冲动、主观恶性小,且二人是多年的好友,只要把事实厘清、把情理与法理讲透,仍有希望能调解成功。”承办检察官在仔细复核监控录像、询问现场证人,并听取被害人的意见及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与辩解后,决定启动“检调对接”机制,将线索移送控告申诉部门,联合综治中心共同开展矛盾化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检察官依托监控录像等客观证据,向李某详细耐心说明其损伤系推搡撞破玻璃柜被碎片划伤所致,而非刘某持械攻击导致,并向其解释相关赔偿标准规定;调解员则从情理入手,疏导双方对立情绪,引导彼此换位思考。经过多次沟通,刘某逐渐认识到自身错误,李某也对案件的整体经过有了更为客观、理性的认识。
在检察机关与综治中心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刘某家属当场一次性支付了赔偿款,双方顺利签订和解协议。刘某也向李某真诚赔礼道歉:“老李,对不起,我酒后一时冲动,让你受了伤,请你原谅。”这对相处多年的好友最终握手言和。鉴于刘某认罪认罚、真诚悔罪,双方已达成刑事和解,枣阳市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办理这类因民间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不能止于依法办理,更要注重化解矛盾、修复关系,传递司法温度。”承办检察官表示。近年来,枣阳市检察院持续深化与综治中心的沟通协作,联合搭建起多元调解平台,形成“检察+综治”联动模式,充分融合检察机关的法律专业优势和综治中心的群众工作优势,通过协同开展释法说理、情绪疏导等工作,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最大限度化解矛盾风险、修复社会关系、节约司法资源,努力实现案件办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下一步,枣阳市检察院将继续深化与综治中心的协作配合,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推动社会治理,让司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