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高质效办案“五个体系”相关建设要求,全面提升刑事检察法律文书规范化水平,夯实办案质效根基,4月3日上午,枣阳市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召开第一季度例会暨案件质量讲评会。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组长方立中,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副组长鲁凤仙出席会议并讲话,刑事检察部门、案件管理部门全体干警参会。
会议伊始,检察官何钦佩通报了第一季度案件自查、交叉检查及评查整体情况,选取了部分具有代表性、普遍性的瑕疵文书作为“反面样本”,聚焦事实表述、证据罗列、法律规定引用等关键环节,逐案点评、逐项分析,深入剖析问题成因,直接点明问题根源。“从评查结果看,部分法律文书存在事实表述不精准、法律引用不规范、逻辑论证不充分等问题,比如个别案件起诉书对案件事实的表述不够精简,审查报告对证据的梳理缺乏必要的分析论证,存在大片段复制粘贴等情况......”
检察官叶茹茹围绕起诉书制作规范要求开展专题讲授,“起诉书是展现检察机关高质效办案水平的‘门面’,格式规范是第一关,务必要扎实做到‘说理’有层次、‘指控’有力度。”她从文书格式、事实认定、法律适用、释法说理等方面,系统讲解制作标准与实操要点,进一步厘清刑事检察法律文书制作标准,帮助参会干警进一步树牢“按规定办案、按标准行文”的规范意识。
“审查报告作为案件办理的‘核心底稿’,其质量直接关联办案质效。”检察官张波结合多年办案经验,分享了一套审查报告制作的“实战心法”:“证据梳理分层级、事实归纳抓关键、矛盾化解说透理”。同时,他在现场举例讲解,如针对复杂案件,可以按“定罪、量刑、程序性”三类对在案证据分层梳理,既能有效提升文书的逻辑严谨性,也可为后续出庭指控筑牢基础,为干警提升审查报告质量、强化案件办理质效提供了可借鉴、可复制的实践样本。
在交流研讨环节,参会干警结合岗位实际,分别围绕文书质量提升、经验做法优化及整改意见建议踊跃发言,碰撞思想、凝聚共识、补齐短板。
“未检案件文书兼具专业性与温度性,撰写标准更高,更需要持续深耕。”未成年人检察部门检察官表示,针对评查中发现的部分文书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条款适用不规范、释法说理缺乏情感共鸣等问题,后续将结合典型案例、优秀文书开展“文书打磨实训”,让部门干警在实践中掌握规范与温度兼具的文书制作方法。
案件管理部门主任在发言中表示,从案件管理角度看,文书质量问题本质是管理协同不足。下一步将探索优化案件质量评查指标,把文书规范度纳入核心评查维度,通过“数据预警机制”对文书错误率偏高的部门及时提醒、督促限期整改,同时搭建起文书质量共享平台,汇总典型问题与优秀范例,实现各部门经验互通、成果互鉴。
鲁凤仙结合分管的重大、职务、经济犯罪检察业务工作,围绕落实最高检“五个体系”建设要求,就下一步强化法律文书全流程质量管控、完善案件质量常态化评查机制、压实部门问题整改责任等方面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明确了整改时限与责任分工。
最后,方立中在总结讲话中指出,本次讲评会对刑事检察案件文书进行“解剖麻雀”式分析,红脸出汗、直击要害,既是问题查摆,也是规范培训,十分必要、及时。案件法律文书不仅是办案全过程中的“留痕”,更是群众感受公平正义最直接的窗口,文书质量出现问题,办案效果必然大打折扣。结合最高检“五个体系”建设相关工作部署,他就抓实文书质量提升、夯实高质效办案基础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以操作规范体系立标准。坚决杜绝“凭感觉办案、随意性写作”,切实把文书规范撰写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杜绝“萝卜快了不洗泥”的粗放作风,把每一份文书都当作展现检察形象的“名片”精心打磨。
二是以评价标准体系查病灶。用好用活案件质量评查这把“戒尺”,重点整治证据不归纳、说理不透彻、整改不及时等硬伤,明确案件审查报告“重分析、去冗余”的撰写要求,案管部门也应同步履行好“质检员”职责,让干警都能清楚知晓“短板在哪、如何整改”。
三是以责任落实体系强质效。进一步压实“谁制作、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的司法责任,健全“反向审视”与“错题本”管理机制,坚决杜绝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真正实现“评查一案、规范一片”的预期目标。
此次案件质量讲评会议,既是一次对第一季度刑事检察案件质量的全面“体检”,也是该院深化高质效办案科学管理体系建设的一次关键部署。参会干警纷纷表示,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在问题剖析中补短板,在交流研讨中提能力,切实把规范要求深度融入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份文书撰写中。
下一步,枣阳市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将持续以最高检高质效办案“五个体系”建设为引领,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讲评、业务技能培训等活动,持续健全“全流程管控、全要素覆盖”的案件质量管理机制,推动刑事检察办案质效“更上一层楼”,以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践行新时代检察机关的使命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