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新时代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新理念新要求,充分发挥派驻检察法律监督职能,筑牢监管场所安全防线,引导在押人员树立正确法治观念,近日,枣阳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检察官走进市看守所,为全体在押人员开展专题法治教育宣讲,将法治阳光送进“高墙”深处,以检察力量护航监管秩序持续稳定。
此次宣讲摒弃传统“照本宣科”式的法条灌输模式,精准对接在押人员思想动态、认知特点和实际法律需求,采用“释法说理+案例警示+教育告诫”相结合的三位一体宣讲方式,聚焦在押人员最关心、最困惑的法律问题,精准发力,靶向普法。宣讲中,检察官围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看守所监规纪律、派驻检察职责及上诉权行使等重点内容,结合本地真实司法案例和日常监管工作实践,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拆解专业的法律知识,确保在押人员对授课内容“听得懂、能领会、可践行”,切实打通“高墙”内法治宣传教育的“最后一公里”。
针对在押人员普遍关注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察官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具体规定,深入细致解读“自愿认罪、如实供述、依法从宽”的核心要义,清晰阐释制度的适用条件、具体从宽幅度与适用程序。同时着重警示在押人员,虚假认罪、替人顶罪等情形,不仅无法获得从宽处理,还可能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明确强调只有“早认罪,真认罪”,方能依法获得宽大处理,引导在押人员正视自身问题、主动改过自新。
围绕看守所监管重点,检察官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细致讲解在押人员羁押期间的行为规范、权利边界、禁止性行为及违规处罚标准,全面厘清监管纪律红线。同时,详细介绍了驻所检察室的法律监督职责,逐一告知在押人员诉求反映、问题申诉的正规渠道和保障机制,并结合法律规定讲解上诉权行使要点,引导其依法、理性行使诉讼权利,确保能够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宣讲最后,检察官劝诫全体在押人员,要深刻反思,真诚认罪悔罪,严格遵守监规纪律,积极进行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同时,该院驻所检察室也将持续开展常态化法治宣讲与日常监督,切实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维护监管秩序稳定与司法公正。
此次法治宣讲,既是枣阳市检察院深化派驻检察职能、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的具体举措,也是推动法律监督与法治教育深度融合的生动实践,有效提升了在押人员的法治意识和认罪悔罪积极性,进一步规范了监管秩序。下一步,该院将持续聚焦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能,不断创新宣讲形式、丰富宣讲载体、充实宣讲内容,将法治宣传教育更深融入日常监督全过程,常态化开展高墙内法治宣讲活动,为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贡献检察力量。